我国首个私募基金自律公约公开征求意见

字号显示:   2008-06-20 10:36:00  来源:证券日报

  深圳金融顾问协会表示,作为国内私募基金的行业组织协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出私募证券基金同业公约征求意见稿。公约的出发点是维护私募证券基金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国内私募证券基金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公约共15条,内容包括应信守的经营原则;应制订规范标准及管理措施;规定不得对业绩作夸大宣传,不得为争取客户而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在进行证券投资分析时、不得接受上市公司财物而撰写不实投资报告书,从事有损客户利益之事;接受客户委托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时,会员及其负责人与管理人不得转让委托书,或收受金钱及其他利益,从而出卖表决权;必须信守忠实诚信及保密业务经营原则,维护业务独立性与隐密性,不得从事利益输送而导致客户权益损失等条款。公约限制,接受客户委托资金最低金额为100 万人民币,单个基金投资人的数量应不超过200 人。

(编辑:阿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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