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3月中国证监会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创业板就成为了股市的焦点话题。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证监会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报至国务院,国务院有望在本月批准创业板的IPO办法,并极有可能于5月份正式推出创业板。创业板一经推出,将对我国的文化创意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明年将出现文创企业上市高潮
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2008年底统计,在中国的中小企业中,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有1200多家,已经改制和完成辅导期的企业达500多家。在这500多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85%以上,其中主营业务利润在500万元-5000万元的占73%。
国家发改委宏观政策研究所教授齐勇峰说:“目前中国的文化创意企业多数处于成长期,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上市条件。创业板计划首批推出50家企业,这50家企业将由各个行业内有实力的企业来争夺,相比之下,文创企业受自身的局限明显缺乏竞争力。如果今年正式推出创业板,那么这50家企业中不会出现太多文创企业,而明后年才可能出现文化创意企业上市的高潮。”另有业内人士称,明年将有可能成为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IPO元年。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说:“如果今年推出创业板,文化企业大面积上市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文化类企业接受社会资本存在政策上的限制,2005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虽然近几年该政策逐渐放宽,但仍给文化类企业上市带来极大困难。”
创业板降低上市门槛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喻文益说:“国家应该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这类企业不仅拥有完善的技术,而且拥有广阔的市场,创业板的推出可以为他们降低上市门槛。”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要达到3年累积5000万元营收的要求,而新版的《创业板IPO办法》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中设定的两套定量标准: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