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角度来说,不愿主动承担风险主要出自两个原因:一是担保机构自身信用能力缺乏保证,银行无法控制担保机构的实际担保能力,感到自身的担保贷款可能形成实际上的空悬;二是银行过于依靠担保机构去评估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自身却不愿下大力气对贷款中小企业进行评估,以此回避风险。
尽管目前政府提倡“风险共担”,但实际运营中,真正能与银行共担风险的担保公司少之又少。于是,形成了“风险共担”的愿望和“承担百分百风险”现实的反差。
作为“融资中介”,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来讲是债权人,但面对银行又是债务人。如何甄别中小企业的信用品质和能力,是担保过程中必须细致解决的大事。
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利胜认为,中小企业的强项在于其成长性,而非物权。对小企业特别是微小型企业,不能简单地分析它的物权,还应分析它未来创造的权利,也就是金融资产。
银鸿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杜丰持有相似意见:银鸿最关注的是企业现金流,企业要做的事情以及贷款用途。这些都是与成长性密切相关的。由于中小企业的财务不是很规范,担保公司无法按照严格的会计准则去考核它们,而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细致的入户调查。调查目的当然是详细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杜丰强调说,“如果企业没有一个成熟的盈利模型,肯定不会为它提供担保。”
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至今,提供担保的均为中小企业。晨光昌盛考察企业时,一直把成长性、发展潜力和后劲、未来的盈利能力作为重点,同时也很注重企业过去的信用记录。对那些前景尚不明朗或缺少信用资料的企业,则偏重于对实物反担保能力的考察。
呼唤统一监管
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善,这是很多担保公司注重物权、关注反担保物提供能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