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报道,从其所获得的电盈(0008-HK)所有执行董事的雇佣合约显示,今年3月续约的电盈行政总裁苏泽光,不单获加薪25%,合约更新增了一条保障条款,定明只要电盈单一最大股东有变,又或行政总裁一职被撤换或架空,都视作变相解雇,苏泽光可以获赔偿合约余下任期或一年的薪津,金额最高可达1,875万元;拥有逾1.1万名雇员的电盈,早前已宣布员工今年继续冻薪,但员工可获一个月花红。
至於电盈其他执行董事,包括艾维朗、钟楚义、李智康、彭德雅、范星槎、彭德雅,以至已离职的袁天凡,他们在2005年或以前已签下的雇用合约,都还没有这项保障条款;消息指出,此份在今年3月29日签订、为苏泽光度身订做的新合约加入这条款,是因苏泽光早知李泽楷准备沽售电盈股权。
报道又指,苏泽光的基本薪酬每月达78.125万元,并可支取等额的房屋津贴,即一个月的薪津最少(未包括其他津贴)156.25万元,一年总额达1,875万元,与05年相比增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