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户数占企业总户数的98.5% ,职工人数占70% ,资产总额占50% ,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 的50% ,提供了75% 的城镇就业岗位。然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调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内部留存,贷款和股权累计中小企业融资不到20%.国内贷款的70% 以上投向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所获资金比例极低。
中小企业的直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对于大型企业而言,通过资本市场直接中小企业融资往往是筹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大批资金的重要方式。但是中小企业依靠传统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有很大障碍。现行的上市政策决定了中小企业很难争取到发行股票上市的机会。在发行企业债券上,因发行额度小也难以获得批准。
银行因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较高而普遍惜贷。
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数量少、生产经营规模小、经营业绩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差,加上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信息不够客观透明,信用等级较低,银行从信贷安全角度考虑,不愿对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于从事高新技术风险经营的中小企业,银行由于收益不能与企业高收益挂钩却要承担起高风险,也不愿意向其放贷。
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成本偏高。
中小企业对贷款的要求呈现出金额小、笔数多、时间紧的特点,而银行信贷的经营环节(包括客户调查、资信评价、贷款发放、贷后监督)不能因此减少,这就直接导致银行贷款的单位交易成本上升。据统计,银行对大企业的贷款运作费约为总贷款额的0.3%-0.5% ,而中小企业贷款的各种管理费用却高达2.5%-2.8%.加之现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体制下,基层银行权限不足,授信额度小,审批程序繁琐而没有相应激励,也导致商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积极性。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起步于1992年。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以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格局基本确立,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辽宁为例,截至2005年末,仅财政系统担保机构历年累计担保金额就达53.4亿元,担保户数1747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构建起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中小企业以高息为代价从民间市场筹借资金。而通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是贷款的银行利息加上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远低于从民间筹集资金的费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助于合理控制银行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
据统计,中小企业贷款频率是大中型企业的5 倍,户均贷款额只有大中型企业的5 ‰,贷款管理成本是大中型企业的5 倍。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存在可以简化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程序,降低管理成本。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能有效地应付银行的偿付危机,因此可以刺激银行开拓新的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利于增强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调控能力。
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的非专业性担保相比较,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克服了自发性、零散性等缺点,可以集中地、系统地按照特定的目标,根据自身的实力与信誉承担数倍于其资产的担保责任,因而这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具有放大倍数的功能,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可以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成为政府调控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行政担保,而是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担保,政府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其意义在于建立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良好信用关系,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推动以政府为主导的信用制度建设和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形成。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以中小企业为突破口,建立起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在内的社会化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