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四个步骤分层担保美国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上有多层次的步骤。总的来说,有四个阶段可供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
一是普通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的普通商业用途的贷款向放款机构(通常是地方银行)担保,对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担保85%;对15万美元以上的贷款可担保75%;最高可对20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50%的担保;
二是特别贷款担保。如为从事及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小企业,或因进口的竞争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或设备购置,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25 万美元;

三是小额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向地区的中介放款机构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不超过35000 美元的贷款。中介机构在放贷的同时,还要向小额借款人提供管理及技术支持;
四是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私营投资公司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授权和管理下,通过投资或贷款,向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提供资金,以期从小企业的成功中得到回报。
欧盟:
投行、基金和风投扶持小企业欧盟是通过欧洲投资银行(EIB )、欧洲投资基金、风险资本引导规划等项目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担保。如说欧洲投资基金可以提供的担保总额最多能够达到其捐赠资本的8 倍,即160 亿欧元。中小企业的业务额占欧洲投资基金的总业务额的35%。欧洲投资基金也可以参与那些专为中小企业资本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股票。
日本:
国家财政巨额投入日本更多地采用国家财政巨额投入,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支持。政府全额出资成立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主要针对小规模企业,提供金融安全网。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侧重为中型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该公库是政府全额出资。对于企业的创新和自由连锁,日本政府也有繁多的机构和基金进行支持。
(编辑:阿莫)